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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兴天:民族工作主线的历史性与时代性 ——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体会

  • 来源:国家安全学院
  • 发布者:国家安全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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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主线的历史性与时代性

——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体会

国家安全学院 穆兴天

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他进一步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些论断,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从事民族问题研究的工作者提出了研究课题。我们应该从民族工作的概念入手,深刻理解民族工作主线的历史性与时代性,明确我们这一代教育工作者努力的方向。

一、什么是民族工作

在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与国家发展全局紧密相连,而民族工作是处理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民族工作,协调好民族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是多民族国家稳定发展、广大民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也就是说,“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民族工作既是社会主义社会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强有力的保障。它的特殊内涵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根据民族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二是进一步贯彻好民族政策、完善民族政策。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工作是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开展的,一代代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密切结合中国实际,指导中国民族理论研究者不断丰富和发展民族理论,根据时空变化的特性创新着民族工作的具体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做好民族工作,顶层设计要缜密,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妥”的思想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理论和方法创新指明主方向。

中国民族工作内涵丰富、外延较广,其对象、内容涵盖方方面面,分别涉及民族学、人类学、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众多学科。究其本质,就是指正确认识民族和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和解决民族问题等治理事务的一切工作。中国的民族工作是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开展的,既涉及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学术研究、工作实践、宣传教育,还涉及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帮助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等。因此,民族工作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民族研究工作,即研究民族、民族问题、民族工作、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学术问题,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民族和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和解决民族问题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二)依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中国实际,设计和制定处理民族问题的政策、法规,并时时督查、督导落实执行情况;

(三)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国家观等,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规,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教育大众形成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树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好民族工作的方向盘;

(四)帮助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生态环境、旅游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五)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六)统战工作树立“交朋友、办实事、抓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动关系;

(七)密切关注涉及民族、宗教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及时快捷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如建立快捷、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构建县、镇、村、协会四个层面的纵向网络和由统战、民宗等部门互联的横向信息网络,做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前移;

(八)访贫问苦、救灾安置、疫病防治等民政工作。

二、民族工作主线的历史性

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探索、形成和发展,走过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面对不同的中心工作,民族工作的主线也在不断的调整之中。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及其解决之道。面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现实,提出了这一时期民族工作的主线是推翻民族压迫民族剥削的社会制度,谋求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

1922年,中共二大宣言提出了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关键前提:即开展无产阶级革命和民族革命,首先将自己从资本帝国主义压迫中解放出来。“帝国主义者们还口口声声唱什么民族平等、民族自决和人类平等等好听的名词,想把资产阶级掠夺无产阶级的资本帝国主义的强国压迫弱小民族的行为,轻轻隐瞒过去。但是中国人民受了这九十年被压迫的经验,却最易了解帝国主义者所宜称的平等和自决是什么意义。而且也容易了解只有打倒资本帝国主义以后,才能实现平等和自决。”

1924年11月1日,瞿秋白在《向导》发表《十月革命与弱小民族》,文中提出了“无产阶级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这是我们党的文献中,关于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较早的表述,成为我们党形成“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这一话语的起点。瞿秋白指出,无产阶级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在于“使各民族之平民阶级得有现实的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的结合”,“然而得到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并不就等于完全解决民族问题”,还要有长期的工作和具体实际的方法。

1931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目前在全世界上只有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是真正推翻了本国地主资本家的统治,使工农劳苦群众得到了完全解放的国家,它是全世界反帝国主义的主力军,是一切被压迫民族的朋友,也只有它在国内没有民族的压迫与仇视,而正确地解决了民族问题。” 这次会议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已经认识到正确解决民族问题具有一个明确的前提和条件,即消除国内的民族压迫和仇视,并确立了全世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的愿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中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世世代代“站起来”的梦想。这时候的民族工作主线是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各民族之间相互猜疑和隔阂,增进民族信任和民族团结。为此,提出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在政治、经济、文化方方面面帮助少数民族发展,解决历史的、现实的民族问题,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正如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所言:“在世界上,马列主义是能够解决民族问题的。在中国,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也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只要我们真正按照共同纲领去做,只要我们从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就会把事情办好。只要一抛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建国以来,我们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制定了正确的民族政策,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这些政策,走出了一条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取得了巨大成功。这在世界上是得到公认的。”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提出“两个大局”的思想,即面对百业待兴的局面,首先集中精力要开发东部地区,待积累足够的经验、人才和资金之后,再开发西部地区。1999年,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并实施的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工程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这是代表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根本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国内外民族问题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向,在有关民族工作、民族问题的系列讲话中,特别是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开创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中包括准确把握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重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等内容。

三、民族工作主线的时代性

从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一直到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将其确定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再到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充分彰显了其重要性和时代性。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而言,相较于“车同轨、书同文、度量衡”以及政治统一、经济统一、文化统一更具有划时代意义,因为这是全中国各民族心灵的统一,在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最坚固、最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堡垒,可以应对任何风险、挑战,是新时代保障中华民族凝聚不散的心理基础。

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多年来,中华民族从醒起来到站起来、再到富起来、强起来,现在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然而,“诗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此言末路之难。”凡事到了接近成功,往往是最吃力、最艰难的时段。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并将其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具有重要的时代性和紧迫性。

(一)从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

在中华民族站起来的时期,民族工作主线是消除民族压迫和歧视、实现民族平等,强调的是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在中华民族富起来的时期,民族工作主线是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变封闭落后面貌,强调的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中华民族走向强起来的今天,民族工作主线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的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因此,要在物质经济上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基础,同时,要在精神文化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树立“四个与共”理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重要思想保证。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合成词,是1902年梁启超先生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首次提出。这一概念的提出,可以说是中国这一文明古国向现代社会转型时,继承其政治遗产的同时顺应近代政治发展的产物。随着中国各民族在反帝反封建斗争中日益自觉地结成整体,它的全部含义才得到了充分的阐释。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是在几千年来的历史发展过程所形成的;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则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

通过对中国历史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从“五方之民”、“四海一家”的大一统到“中华民族”;从“民族自决”、“民族自治”到“民族区域自治”;从“三个离不开”、“小康路上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历朝历代的仁人志士直至中国共产党人,都在孜孜不倦地探寻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问题,即如何将中国境内众多民族聚合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

但在这种考察中我们也发现,当中央政权强大、稳固时,中华民族共同体就强大、稳固;当中央政权衰弱、控制力下降时,中华民族共同体就会出现凝聚力下降、一盘散沙,甚至出现很多分裂割据的地方政权,在重新出现一个新兴政权之后的强力推进中,再次凝聚、稳固。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建立了彻底废除民族压迫制度,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大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53年开始民族识别工作,到1979年年底,经过识别后的法定民族共56个。自此,中国五十六个民族的格局和“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基本确立,向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迈进一大步,各民族人民在和平的环境中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但为什么还会出现各民族之间矛盾、冲突、纠纷屡见不鲜的现象?为什么近年来还会出现“三股势力”猖獗、出现诸如“西藏独立”“新疆独立”“台湾独立”“香港独立”等等破坏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威胁国家安全的现象?关键的一点就是我们重视了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的构建,而没有切实重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

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论断,真正深入到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内核——民族意识。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更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线,引导各民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使之成为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以此为基础最终构建牢不可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达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因此,这一论断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如何评价都不过分。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是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还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都是过程和手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才是最终的目的。但这个过程和手段非常重要,不可或缺,如同建筑高楼大厦,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地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建筑这座高楼大厦并使之牢不可破的钢筋水泥。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努力奋斗。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二)从新时代党的使命任务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极端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要完成这个使命任务,必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夯实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思想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才能开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局面,将各项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三)从民族工作的短板弱项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针对性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涉及民族工作方方面面的短板和弱项。

一是受西方资本主义民族学的影响,也因为民族研究专业越分越细,一提“民族”二字,人们自然而然地想到的就是少数民族,而很少想到汉族或中华民族;对民族进行研究时,偏重于对少数民族和民族之间差异性研究多,对各民族共同性和中华民族的共同体研究少。

二是在学术界和思想界,有些方面存在思想的迷雾、认识的误区、错误的观点。如认为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照搬苏联模式,为了不使中国重蹈苏联覆辙,应该废除该政策,实行“第二代民族政策”;甚至受到西方别有用心观点的影响,使这些观点在国内学术界大行其道。如西方提出“新清史”、“崖山之后无华夏,明亡之后无中国”等,歪曲中国历史,妄图分化中华民族。而对于这种别有用心的观点,国内个别学者居然附和并为其张目,认为这些观点和提法“有道理”。

三是制定的民族政策缺乏解释和宣传,导致大众的不理解;对制定的民族政策缺乏与时俱进的修改、完善,导致大众的不满情绪。如有人认为“加分越'瘦身’,公正越'丰满’”,有人诘问“凭什么给少数民族加分”,有人气愤“这是对汉族的逆向歧视”,也有人埋怨“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照顾越来越少了,政策一年不如一年了”。这种情绪滋长,不利于民族团结。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问题,应该区别两种情况。对国家通用语言已经普及、教育水平大体相同的地区,可以逐步缩小差距,逐步做到一律平等;对语言文化差异较大、教育质量还不高的一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除大力普及双语教育、调整专业设置、提高教学质量外,还是要实行高考加分政策。对一些针对民族地区特殊问题、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比如,兴边富民行动、对口支援、民贸民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的政策,要继续坚持实施,并不断完善。

四是有的地方更多的注重经济建设,重视做“管肚子”的工作,对意识形态安全、精神文明建设不重视,“管脑子”工作做得不到位。

(四)从民族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特殊紧迫性。

一是,中国历史上不平等的民族政策造成的民族间的纠纷、隔阂、歧视和不信任,需要我们不断地去调解和弥合。在中国古代社会里,统治民族对被统治民族是歧视的、不平等的。自夏迄清,无论是汉族作为国家的统治民族,还是少数民族作为国家的统治民族,他们的民族思想观念都是不平等的,都认为本民族优越,其他民族低下,本民族为中国主人,其他民族为从属者。这种不平等的民族思想观念,是由于古代专制集权统治的国家政权所产生的不平等社会制度和不平等民族关系而形成的。由这种民族观指导下制定的民族政策,自然也是不平等的政策,不仅造成各民族之间的隔阂和不信任,甚至在一个民族内部也是矛盾重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各民族地区虽然采取多种形式(如“吃和气饭”“开团结会”等)调解各民族间和民族内部的矛盾、纠纷,弥合隔阂,民族关系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方向发展。但集体的历史记忆很难在短期内消解、改变,特别是在文化、经济利益冲突或别有用心之辈的挑唆等情况下,这种历史的集体记忆就会成为引发民族问题的助燃剂。可以说,根植于民族文化的民族心理、民族意识、民族感情易衍生民族偏见、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等偏执的民族情绪,并且会对异民族文化充满敌意和排斥。历史和现实中的极端民族主义、种族主义、民族利己主义、民族沙文主义,都与民族的认同意识和强烈的排它意识密切相关。当异质民族文化之间的歧见与政治权力、经济利益、边界争端和历史积怨纠集在一起时,民族主义就以民族冲突这种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巨大障碍。

二是,当代的民族分裂主义以分裂国家为目标,排斥既有国家权威,直接挑战既定国家疆界:主张非主体民族脱离原民族国家,在其聚居地建立独立国家,或者与另一国的同族人合并为一国。为了达到其分裂的目的,它们采取各种方式或手段,甚至武装斗争或者暴力恐怖活动,从而构成国家主权独立、政治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主要威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面临着“三股势力” 的现实威胁,他们以分裂国家、分裂中华民族为目的,以宗教极端主义为号召和旗帜,以暴力恐怖主义犯罪为手段,破坏国家安定团结的局面和“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制造各民族之间的不信任、不团结,达到其“西藏独立”“新疆独立”“台湾独立”“香港独立”等目的,分化统一多民族的国家,阻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

三是,随着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羡慕者、欢迎者、恐惧者、仇恨者皆有之。特别是反华势力利用贸易战、科技战、舆论战等手段,甚至不惜违反国际准则干涉中国内政,利用国内“三股势力”为内因,大肆炒作“强迫劳动”“强制绝育”“亲子分离”“文化灭绝”“宗教迫害”等谬论,疯狂歪曲抹黑中国,攻击诋毁中国政府国家治理政策,妄图给中国扣上“种族灭绝”的帽子,妖魔化中国。最近,《印度斯坦时报》报道称,在中印边境对峙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将藏族青少年送到集训营,灌输汉化世界观,开展军事训练,为日后招收入伍做准备,其中最小的仅八九岁,以弥补汉族士兵高海拔驻扎劣势。等等。这一切,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挑拨中国的民族关系,分化中华民族,围堵、遏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威胁中国国家安全。

“堡垒总是从内部攻破”。目前,内外之敌亡我之心不死,应用最多好最常见的手段,就是在我们内部寻找其代理人,从内部分化我们。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中华民族团结一心,就可以抵御任何分化、遏制的阴谋、风险和挑战。由此可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时代性。

四、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今天,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现实针对性、特殊紧迫性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任务、实践路径和基本方法,进一步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信心和决心。

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

(一)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源头,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我们的民族政策都是由此而来、依此而存。这个源头变了,根基就动摇了,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关系等问题上就会产生多米诺效应。有人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要搞了,民族自治区可以同其他省市实行一样的体制。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在政治上是有害的。我再次明确说一遍,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说法可以休矣。”

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这一点必须搞清楚,否则就会走到错误的方向上去。达赖集团、“东突”分裂势力就打这个旗号,要求汉人等都退出西藏、新疆,包藏的祸心就是搞民族分裂。我们的同志千万不能照着这个逻辑走!我国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党领导下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拥有的地方。我们的自治区戴了民族的“帽子”,戴这个“帽子”是要这个民族担负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更大责任。在自治地方,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共同建设各项事业。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政治保障。

二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物质基础 。

三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造社会条件。

四是加强自治机关的建设,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组织保障 。

五是修订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

(二)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五个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2015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认同”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源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力支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涵。

其一,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厚植家国情怀。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爱国表现为维护国家主权、热爱祖国大好河山、尊重民族历史文化、骨肉同胞相惜等真挚情感的流露。因为爱自己的祖国,56个民族始终并肩捍卫着祖国统一,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的是爱国主义。我们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古圣先贤的思想,体现了仁人志士的夙愿,体现了革命先烈的理想,也寄托着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就要深刻认识我们伟大祖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缔造了伟大祖国,共同捍卫了祖国统一。要时刻胸怀祖国,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祖国尊严,坚决同一切分裂祖国行为作斗争。要爱岗敬业、自强不息、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实现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功立业。

其二,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打牢思想基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精神。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就是要深刻理解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才有前途,才有希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才能打得更牢。

其三,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突出精神内核。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者,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就会巩固。中华文化认同是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纽带,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长远性和根本性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要正确认识中华文化认同和本民族文化认同是并育而不相悖的关系,中华文化如此精彩纷呈、博大精深,源于其兼收并蓄的包容特性,各族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化历久弥新,铸就了今天我们强大文化自信的根源。要以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为着力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其四、增强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坚持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就有充分保障。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增强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就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

其五,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持正确方向。“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这是决定一个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伟大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而坚定地以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为理论和实践的根本指导思想,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是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总结,历经党和人民长期实践的反复检验,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中国鲜活而极具生命力的具体实践形态,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科学真理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已然成为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标识和现今各族人民的最大共识。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就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信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国内外形势,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守正创新、接续奋斗,从世界历史的高度,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辉煌的篇章。

(三)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这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与交融,首先要打破的是地理区隔,从而重塑空间分布格局,形成各民族杂居共处、各文化互学互鉴的场域。在这方面,浙江省义乌市是一个非常值得重点研究的示范基地。

义乌作为国际小商品之都,是一个典型的开放性城市,不仅吸引了世界各国的客商云集于此,也吸引大批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同胞到这里经商、创业、打工。据2021年的不完全统计,义乌市共有52个少数民族168829人,占流动人口总量的9.67%。18个少数民族人数超过1千,其中苗族、布依族、土家族、回族、彝族5个民族人数超过1万。如此众多的少数民族聚居于一个面积只有1105平方千米的县级市,这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的,也为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一个交流交往交融的共情场域。只有在这样的共情场域,各民族才能相互理解、相互欣赏、相互信任;才能从“各美其美”到“美人之美”再到“美美与共”,生发出“我们各民族都是一家人”的共同体意识。同时,义乌的少数民族客商和打工者的子女,在义乌获得了与本地人同等的教育资源,得到良好的教育,对培育和铸牢下一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深远的影响。

各民族在一个县级市聚集,形成了各民族(种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场域,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天然试验场和示范基地。义乌市委市政府为使各民族尽快融入义乌社会,在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众多创新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9年9月,义乌市江东街道鸡鸣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获评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1年1月,义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荣获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总结和提炼如义乌市等地的做法和经验,不仅有利于义乌市进一步做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工作,也可以对当前全国的民族工作产生示范效应。

(四)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的地方民族主义

在统一多民族的中国,任何形式的民族主义,都是“意识形态的毒药”,无论是大汉族主义还是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民族主义是一个外延和内涵都相当广泛和复杂的概念,同时也是充满各种矛盾和争论的概念。民族主义作为在现代民族意识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意识形态,从其形成来看,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人为创造的产物,是人们“为达到某种特定的政治目的而人为设计的”。 “民族主义表达了一种强烈的、经常已经意识形态化了的族际情感,不过是一种认识和发现自我的潜意识,是一种在群居(人群之间、部落之间、种族之间、国家之间等等的混居)的各部分中发现同异的政治符号,是一种是你成为你而非其他的文化标识”。从理论上讲,民族意识是超阶级性的,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只要存在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就会存在人们对这个共同体的主观反映,就会有民族意识的存在;而民族主义则有着鲜明的阶级性,在其产生之时是资产阶级思想在民族和民族问题上的反映,集中反映着资产阶级的民族观,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伴生品。在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原则上已不具备民族主义产生的条件。但是,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由于旧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思想残余的存在,再加上国际因素的影响,民族主义仍存在出现的可能性。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民族工作确有很多问题要提起注意。当前是如何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重点是反对大汉族主义。有些少数民族中也有大民族主义。”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遵循规律,既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解决好“等不得”的问题;又坚持慎重稳进、绵绵用力,处理好“急不得”的事情。特别是要防止犯急躁病、胡乱作为,反复“翻烧饼”,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确定了一个原则,就是在汉族地区实行的各方面的政策,包括经济政策,不能照搬到少数民族地区去,要区分哪些能用,哪些修改了才能用,哪些不能用。要在少数民族地区研究出另外一套政策,诚心诚意地为少数民族服务。”

邓小平同志的这一席话,说明了民族工作的原则,就是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即承认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的差异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族制宜地制定政策、执政施治;遵循社会发展、民族发展的规律,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过程中,解决好“等不得”和“急不得”问题,特别是要防止急躁冒进、胡乱作为,反复“翻烧饼”,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因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

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民族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有其发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而这一过程将是漫长的,因为民族、民族差别、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凡是涉及到民族工作的各级干部,面对这些民族问题长期存在的实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急躁冒进的情绪,承认多样性,包容差异性,坚持按客观规律执政施治,才能从根本上有效、稳妥地解决关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民族问题。

构建、维护和谐的民族关系,慎重处理民族问题,历来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新中国建立之初,西北局为解决青海省昂拉千户项谦(“反共救国军”第二军军长)叛乱问题,从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进行了长达8月之久的政治争取,最终和平解决,使其回到人民一边,并出任黄南藏族自治州第一任副州长。从中我们可以体会中央的良苦用心:伤人能救,伤心难医。能够用两发炮弹解决的问题,却进行先后十七次的政治争取,不为别的,只为广大的藏族群众不要受到伤害,从而伤害今后的民族关系。后来的效果证明,争取昂拉千户项谦的成功,不仅得到了青海省内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和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有力宣传了我党的民族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而且在西藏上层和其他地区的少数民族上层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为西北局灵活解决宁夏西吉、甘肃阿木去乎地区的武装叛乱提供了经验,开创了青海等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和谐的民族关系而遗惠至今,青海的老百姓对此念念不忘。据原青海省委书记马万里同志回忆,当时毛主席对这一结果也非常满意,高度赞扬了主持此项工作的习仲勋同志,认为处理昂拉千户叛乱问题比诸葛亮解决孟获叛乱问题还高明。

1957年之后,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开展,党内有些人忽视民族特点和地区差异,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差别存在的长期性产生怀疑,认为只要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落后地区的少数民族就能够很快赶上先进民族的发展水平,民族间的差别也将会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进一步发展中很快消失。由此在一些民族地区刮起了一股“民族融合风”:否认民族差别与特点,强调“融合”、“直接过渡”、“共同性越来越多,差别性越来越少”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三步并作两步走,毕其功于一役”;不提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在民族学校减少甚至取消民族语文课,取消或减少民族学生的助学金,撤销民族师范学校;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甚至强制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不许穿民族服装;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帐房街道化;硬性提出藏族男子分头化,妇女辫子化(双辫子)、 穿衣裤子化;动员回族、撒拉族群众养猪,甚至公开提出吃不吃猪肉是思想进步不进步、革命不革命的表现。这些做法违背了民族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违背了党的民族政策,践踏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平等权利,伤害了民族感情,从而加深了民族隔阂和民族矛盾。

今天,有些人提出所谓的“第二代民族政策”,主张人为地弱化民族意识,加强民族同化,尽管愿望可能是良好的,但不会取得良好效果,甚至引起少数民族群众的逆反心理,会危害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因为这种主张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客观规律是背道而驰,是急躁冒进的复发。

“治大国如烹小鲜”,坚持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不动摇、不摇摆,是对广大民族工作者的最基本要求。我们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制度法规的高度自信,要有自己的中国立场,不能因为我们的一些措施没有跟上形势变化而引发的新问题,就否定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正确性。因为这些政策和原则是被写入宪法,有些本身就是法律,朝令夕改的结果只能使损害法律权威,使人民无所适从。因此,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不仅是对法律的藐视,更是对中国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巨大伤害。历史的经验表明,每当民族、宗教工作出现问题,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过时了,而恰恰是我们没有坚定不移地坚持这一理论,没有一以贯之地执行这一政策所致。在与国外从事民族问题研究的学者交流中,有一种共识,即中国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多元一体制度,是当今世界上解决民族问题比较成功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