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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组织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 来源:国家安全学院
  • 发布者:国家安全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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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座谈会。学院党政负责同志、教师代表、我校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共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王东明主持。


副院长王东明领学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文内容。

与会师生围绕“国家安全法”“维护香港稳定”“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等内容进行交流讨论。党委书记李政敏,教师代表彭瑞花、王烨、马亮、段阳伟、李坷璐、陈武兵、孙立江、刘伟、杨凯、郝成,博士生代表马瑜、吴丹,硕士生代表郭仁东、杨历霖、闫晓敏、邢利莉分别进行了发言。与会成员表示,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修改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院长舒洪水表示,全国人大作出的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合理合法,我们坚决拥护并赞同制度的颁布和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央政府根据香港社会政治情势,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消除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能够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